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上接B389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5日,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支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贷款等业务时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额度的担保(或反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本次担保额度决议的有效期,则本次担保额度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方式以及具体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18,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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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2.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符合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本次担保总额度、担保授权期限内,在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列示的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未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之间对本次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3.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子公司之间对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书;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好利来(厦门)电路保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来电路保护”)
成立日期:2016年06月23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
法定代表人:赵斌
注册资本:2,2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好利来电路保护100%的股权。好利来电路保护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单位:元
经查询,好利来电路保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的总体安排,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需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等机构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支持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业务需要,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且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壮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7,9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65%,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好利来电路保护提供的担保及反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包括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下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现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拟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稳健型理财产品的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全部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上述额度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递减,优先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三)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主要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投资额度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理财业务的有关合同及文件。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所选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外部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理财资金原则上只能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第三章第一节证券投资和第四节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投资品种。
2.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中心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投资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有关情况。
6.当产品的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公司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稳健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136,952.4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219,101,836.88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4,126,185.87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50,272,186.7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12,618.59元,母公司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985,754.01元。
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核心理念,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82,969,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8元(含税),共计发放5,123,157.76元,此外,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度。
在本次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本次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现金分红低于当年净利润30%的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36,952.40元,拟分配的现金股利5,123,157.7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28.25%,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的电路保护元器件行业是较为成熟稳定的行业,近年来,在新能源发电、新能源汽车、储能、5G通信、轨道交通、数字技术等新技术的推动下,全球能源结构转型为电子电力行业带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作为各种电路系统的安全性元件,电路保护元器件的市场需求呈快速增长趋势。同时,新兴产业的发展、技术革新及产业升级,不断推动电子电力技术的变革,也对电路保护元器件的性能、可靠性、智能化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电子熔断器和电力熔断器,作为我国电路保护元器件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经过30多年不断发展和沉淀,融合国内外先进技术,公司已研发出一系列高性价比、产品线齐全的熔断器,成为我国熔断器销售规模较大的电路保护元器件生产商,也是全球知名熔断器生产商。受市场因素等影响,电子行业市场需求有所收缩,公司采取由增量市场转入存量市场的方式,调整产品销售结构,扩充产品品类和应用范围,同时将主要精力和资源投入到新能源领域寻求业务增长点的突破,加大在光伏、风电、储能、数据中心以及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投入,逐步实现公司升级转型战略。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9,316,056.4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36,952.40元,结合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公司需留存资金以满足日常经营、加大研发投入及企业数字化转型等需求,为实现公司长远发展目标提供资金支持。
(四)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现的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36,952.40元,2023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3,985,754.01元,扣除拟分配的现金分红的数额后,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加大研发投入、数字化转型、投资布局等方面。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五)公司在相应期间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同时,公司建立健全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对外邮箱、互动易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提出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公司也将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将在做好主营业务的基础上,不断探索与主营业务相互赋能的周边产业,积极扩展相关业务,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提升公司在电路保护行业的市场地位,实现长期稳定发展;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战略规划、股东回报等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阅,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增长、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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