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8 证券简称:中科通达 公告编号:202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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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38 证券简称:中科通达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688038 证券简称:中科通达 公告编号:202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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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38 证券简称:中科通达 公告编号:2024-017

(上接B57版)

上述授信及担保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助于提高被担保方的融资效率,满足子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的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对其日常经营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保证授信额度内款项不被滥用和及时偿还,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489.13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03%、1.97%。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三、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本次担保预计是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被担保方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较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有利于推动各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且被担保方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较好,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该规定的生效日期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应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对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公司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本次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的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88038 证券简称:中科通达 公告编号:2024-015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093,4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203,240.00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1,189,388.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013,851.47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7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7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554号)。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13,764.4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6,313.11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50.5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6,231.68万元(包括利息及理财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与保荐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7月6日与保荐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注:鉴于公司存放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账号:421421088012001564108)、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账号:005091000140263)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支付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日、2023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31,253,095.63元,以自有资金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总计为19,139,622.63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559号)。公司2021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50,392,718.26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7,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3年度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正在实施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将“公共安全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10月延期至2024年10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经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600万元和自有资金2,000万元(合计6,600万元)购买武汉理工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武汉东湖开发区理工大学科技园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并将募投项目“公共安全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武汉东湖开发区理工大学科技园。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及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附表: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证券代码:688038 证券简称:中科通达 公告编号:2024-016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3年末的有关资产进行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进行了减值测试,确定了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750.41万元。具体为:

金额单位:万元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4,750.41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经测试,2023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650.10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18.81万元,计提应收票据减值准备8.24万元,冲销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6.74万元。

四、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 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3年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750.41万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六、 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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