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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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简介
1. 期权是投资者约定在未来买入或卖出某项资产的权利
2. 认购期权: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时间点,期权买方向卖方以约定价格买入股票、ETF的权利
认沽期权: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时间点,期权买方向卖方以约定价格卖出股票、ETF的权利
3. 美式期权:期权的买方可以在期权到期任一交易日或到期日行使权力的期权
欧式期权:期权买方只能在期权到期日行使权力的期权
4. 股票:通常是做多,上涨获取收益
期货:做多做空,上涨下跌都能获取收益
期权:除了做多、做空,还能运用组合策略,即使行情震荡也能获取收益,且作为权利方风险比期货小
二. 举例
1. 个股期权又分为场内个股期权和场外个股期权,个人只能参加场内期权,场内期权是在交易所交易的标准化合约。
2. ETF期权就是在你支付一定额度的权利金后,获得了在未来某个特定时间,以某个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指数基金的权利。到期后你可以选择行使该权利,获得差价收益;也可以选择不行使权利,损失权利金
3. 交易规则
合约单位:10000份
申报单位:1张或整数倍
行权方式:到期日行权(欧式)
行权价格间距:0.05元
合约到期月份: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
到期日: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遇节假日顺延)
行权日:合约到期日,行权指令提交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30
交收日:行权日次一交易日
展开全文
交易时间:交易日9:15-9:25(开盘集合竞价)、9:30-11:30、13:00-15:00(14:57-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最小报价单位:0.0001元
单笔申报最大:限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30张,市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10张。
交割方式:实物交割(按照约定实际交割标的资产)
4. 熔断机制
在期权连续竞价期间,期权合约盘中交易价格较最近参考价格涨跌幅度达到或者超过50%且价格涨跌绝对值达到或者超过5个最小报价单位时,期权合约进入3分钟的集合竞价交易阶段,集合竞价交易阶段完毕,合约继续进行连续交易阶段。
5. 案例
如目前50ETF价格是2.8元/份。认为上证50指数在未来一个月内会上涨,选择购买一个月后到期的50ETF认购期权。假设买入合约单位为10000份、行权价格为2.8元、次月到期的50ETF认购期权一张。而当前期权的权利金为0.1元,需要花0.1×10000=1000元的权利金。在合约到期后,有权利以2.8元的价格买入10000份50ETF。也有权利不买。
假如一个月后,50ETF涨到3.1元/份,那么肯定会行使该权利,以2.8元的价格买入,并在后一交易日卖出,可以获利月2000元,减去权利金1000元,获利1000元。相反,如果一个月后50ETF下跌只有2.5元/份,那么可以放弃购买的权利,损失1000元的权利金。不管上证50跌到什么程度,最多也就损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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