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工作单位缴纳社保后,以前在老家交的新农保怎么办?
我国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种类主要分为两大类,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包括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题主以前在老家交的新农保,2014年以前应该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2014年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后,叫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现在到用人单位工作,单位按照国家法规为劳动者办理的养老保险,应该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在目前工作单位缴纳社保后,以前在老家交的新农保怎么办?
这两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不同的,但这两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可以衔接的。按照《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4]17号)的规定,老家的新农保与现在缴纳的城镇职工社保是可以衔接的。
在目前工作单位缴纳社保后,以前在老家交的新农保怎么办?
但要想把老家的新农保衔接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有条件的,需要哪些条件呢?正哥今天就与大家一起分享一下。
第一,必须达到城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和法定缴费年限。
国家规定城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是男性满60周岁、女性职工满50周岁,女性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年满55周岁。法定缴费年限是按城镇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180个月)。
如果劳动者还年轻,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早,暂时不用考虑这个问题。以前在老家缴纳的新农保,在养老保险关系衔接转移前,会一直保存在老家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
在目前工作单位缴纳社保后,以前在老家交的新农保怎么办?
第二,需要确定退休后养老金待遇领取地。
目前国家对劳动者退休待遇领取地的规定比较复杂。对于跨省流动就业的人员,确定退休待遇领取地主要有以下规定。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户籍所在地即为退休待遇领取地。对于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跨省流动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留在原参保地。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的,其累计缴费满10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退休待遇领取地;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在当时的参保地缴费不满10年的,上一个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即为退休待遇领取地;
4、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所有参保地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户籍所在地即为退休待遇领取地。需要把所有参保地养老保险关系及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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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累计满法定缴费年限,确定了退休待遇领取地后,才能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衔接手续。将在老家缴纳的新农保转移接续到城镇职工退休待遇领取地。
在目前工作单位缴纳社保后,以前在老家交的新农保怎么办?
这里需要注意的就是,劳动者必须在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的条件下,在一个参保地参保缴费满10年以上,退休时才能将老家的新农保转移接续到退休待遇领取地。
所以,劳动者在规定的年龄条件前,要尽量在一个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高的地方,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10年以上,以后在这样的地方退休,退休工资要高一些,切不可工作的城市换得太频繁。
按照规定,符合条件的,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地的,将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并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者折算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目前全国大部分地方都没有进行缴费年限折算。
在目前工作单位缴纳社保后,以前在老家交的新农保怎么办?
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地,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有两种选择,一是延长缴费年限至15年,建议用这种方法;二是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入老家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但正哥一般不建议这么做,这样做不划算。
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城镇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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