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Connor 元宇宙 2022-12-22 207 0

(上接B121版)

远大橡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远大生水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生水)

远大生水成立于2012年1月20日,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扬帆路515号18-6,法定代表人为许斌。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橡胶制品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再生资源销售;货物进出口;(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大生水注册资本为1亿元,远大物产持有其90%股权,许斌持有其10%股权。

远大生水2021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1,992,828万元,利润总额10,254万元,净利润7,687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5,634万元,负债总额25,54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4,846万元),净资产60,093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生水2022年1至9月实现销售收入427,785万元,利润总额5,082万元,净利润3,812万元;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81,243万元,负债总额22,33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额20,785.84万元),净资产58,905万元,无或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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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生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远大石油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油化)

远大油化成立于2022年6月16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扬帆路515号12-1、12-2、12-3、12-4、12-5、12-6,法定代表人为蔡华杰。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大油化注册资本10,000万元,远大物产持有其70%股权,蔡华杰持有其25%股权,孙祥飞持有5%股权。

远大油化2022年1至9月实现销售收入42,708万元,利润总额291万元,净利润218万元;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6,571万元,负债总额11,35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1,353万元),净资产5,218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油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远大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远大)

香港远大成立于2007年6月25日,注册地点为SUITE A 6/F RITZ PLAZA 122 AUSTIN ROAD TSIMSHATSUI KL ,董事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贸易,主营产品包括塑料、橡胶、能源化工等大宗商品。香港远大注册资本1100万美元,远大物产持有其100%股权。

香港远大2021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330,084万元,利润总额3,719万元,净利润3,719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0,027万元,负债总额37,83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51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7,831万元),净资产22,196万元,无或有事项。香港远大2022年1至9实现销售收入156,854万元,利润总额-3,965万元,净利润-3,965万元;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43,300万元,负债总额23,04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25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3,047万元),净资产20,253万元,无或有事项。

香港远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远大能源化工(新加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大能化(新加坡)]

远大能化(新加坡)成立于2021年5月4日,注册地为63 MARKET STREET #05-01C BANK OF SINGAPORE CENTRE SINGAPORE(048942),董事为许朝阳、蔡华杰、LIONEL KOH JIN KIAT;经营范围:贸易,主营产品包括能源化工、塑料原料等大宗商品。远大能化(新加坡)注册资本为300万美元,远大能化持有其100%股权。

远大能化(新加坡)2021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8,276万元,利润总额-738万元,净利润-613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157万元,负债总额6,85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850万元),净资产1,307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能化(新加坡)2022年1至9月实现销售收入80,420万元,利润总额-6,934万元,净利润-5,755万元;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32,100万元,负债总额37,01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7,018万元),净资产-4,918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能化(新加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远大油脂(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油脂(东莞)]

远大油脂(东莞)成立于2009年2月10日,注册地点为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文武涌路5号,法定代表人为戴志勇,经营范围: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农、林、牧产品批发(不含稻谷、小麦、玉米批发);食品批发(不含烟草制品批发);食品零售(不含烟草制品零售);贸易代理;其他专业咨询;包装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远大油脂(东莞)注册资本为39,171.2134万元,远大粮油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远大油脂(东莞)2021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175,350万元,利润总额1,433万元,净利润1,433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1,329万元,负债总额22,02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1,984万元),净资产9,308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油脂(东莞)2022年1至9月实现销售收入123,334万元,利润总额2,628万元,净利润2,628万元;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48,362万元,负债总额36,42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2,29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6,398万元),净资产11,936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油脂(东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GRAND OILS & FOODS (SINGAPORE) PTE. LTD. [以下简称:远大油脂(新加坡)]

远大油脂(新加坡)成立于2016年8月11日,注册地点为63 MARKET STREET #05-01C,BANK OF SINGAPORE CENTRE, SINGAPORE (048942),董事为许强、SUKUMARAN SHASHANK、LIONEL KOH JIN KIAT,经营范围:大宗商品进出口业务。远大油脂(新加坡)注册资本为7,300万美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远大油脂(新加坡) 2021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174,013万元,利润总额1074万元,净利润953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7,178万元,负债总额31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13万元),净资产46,865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油脂(新加坡)2022年1至9月实现销售收入124,142万元,利润总额-107万元,净利润-89万元;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58,425万元、负债总额6,34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233万元)、净资产52,078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油脂(新加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是2023年度公司的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尚未签署相关协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等共同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的融资等需要,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各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对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约合人民币972,086.76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35,72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36,366.76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37.43%。

上述担保数据中,银行授信类担保额度为818,695.00万元(截至三季度报告期末,实际使用授信余额373,434.00万元),申请期货交割库类担保额度为135,000.00万元, 其他担保18391.76万元。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123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结构性存款,银行及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稳健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2、投资金额:投资理财产品的额度为25亿元,该额度在2023年度内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投资总金额不得超过该额度。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2023年度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资金用于投资理财产品,以期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额度为25亿元,该额度在2023年度内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投资总金额不得超过该额度。

3、投资方式

3.1结构性存款。

3.2银行及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稳健的理财产品,产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同业拆借等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市场基金,债券等债权类资产,衍生工具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

3.3国债逆回购。

4、投资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要投资短期理财产品,单笔投资的期限不超过1年。

5、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日常运营之外的存量资金进行投资。

二、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本次投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投资主要为短期理财产品,考虑到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管控措施如下: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管理能力强、投资经验丰富的银行及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受托方。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即时通报公司财务总监和总裁,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采取管控措施如下:

2.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2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对于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采取管控措施如下:

3.1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审批人、操作人、风险监控人应相互独立;

3.2相关工作人员须对投资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有关信息。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将剩余存量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的同时,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收益,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制定了相关制度,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流程,内控程序健全。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投资理财产品,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的同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依法依规经营的情况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投资理财产品,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124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黑色、有色金属、能源化工类、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农产品、金融期货等。

2、投资金额: 2023年度衍生品投资业务的保证金投资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20亿元,合约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170亿元,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衍生品投资业务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生态农业、油脂、贸易三大领域,大宗商品贸易是公司的重要业务之一。中国经济实施供给侧改革以来,大宗商品的供应与需求格局发生较大的变化,市场波动剧烈,贸易商依靠上下游供应链信息不对称、时间及空间差异、供应商资源和客户渠道来赚取购销价差的粗放经营时代已经终结。同时,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目前,各种大宗商品衍生品纷纷在期货交易平台、远期现货电子交易平台出现,期货作为现货价格发现工具的功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外汇衍生品交易作为锁定成本、降低外汇风险的有效工具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公司及子公司得以通过使用金融衍生品工具进行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及外汇风险管理。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经营塑料、液体化工、天然橡胶、黑色、有色金属、农产品等大宗商品,该类商品受市场供求、地缘政治、气候季节、利汇率变动等多种因素作用,价格波动频繁。贸易商作为上下游出货和进货的渠道,在供应链上的角色经常发生变化,在价格波动过程中会面临船期变化、上下游供需平衡等影响,不可避免的存在现货购销敞口风险。因此,公司及子公司有必要通过研判相关大宗商品的市场行情,利用期货、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管理现货购销裸露头寸,同时抓住期、现货两个市场价格波动获取利润。

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的部分商品涉及进出口业务,外汇市场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波动频繁,为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经营业绩带来的不良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有必要基于外汇资产、负债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做好利汇率管理。

(二)投资金额和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衍生品投资业务的保证金投资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20亿元,合约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170亿元,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的主要方式:商品期货交易、商品期权交易、远期外汇交易。

商品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实物商品的标准化合约。商品期权是指期权的买方有权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事先确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某种特定实物商品或商品期货的权利。对以上合约的买卖叫做商品期货交易或商品期权交易。远期外汇交易是指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在将来某个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汇率、币种、金额、期限办理两种可自由兑换货币间的兑换。

(五)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的主要品种:黑色(螺纹钢、热卷板、铁矿石、不锈钢、焦炭、焦煤、动力煤、工业硅、硅铁、锰硅)、有色金属(白银、黄金、铝、铜、铅、锌、镍、锡、镁、硅)、能源化工类(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甲醇、乙二醇、沥青、精对苯二甲酸、苯乙烯、纯苯、原油、燃料油、石脑油、汽油、玻璃、纯碱、短纤)、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农产品(玉米、大豆、棕榈油、豆油、菜籽油、菜籽粕、豆粕、白糖、水稻、小麦、棉花、鲜鸡蛋、苹果、纸桨、棉纱、红枣、玉米淀粉、瘦肉猪)、金融期货(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美元指数、外汇期权、外汇远期、外汇互换)等。

(六)投资市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的主要市场: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能源交易所、华西村商品交易中心、纽约商业交易所、纽约商品交易所、纽约ICE、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伦敦洲际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香港交易所、东京商品交易所、马来西亚衍生品交易所等;远期外汇交易主要通过资信良好的银行完成。

(七)主要条款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主要在上述期货市场中交易,少量为与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的商品期权场外交易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条款如下:

1、合约期限

期货交易所期货、期权合约期限一般为一年,场外期权合约期限可自行约定,一般以一到三个月之内的短期为主。

2、合约金额

商品期货、期权每手合约金额在数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

3、交易对手

场内交易无特定交易对手,场外交易交易对手为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或有资质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4、交易杠杆倍数

根据交易所保证金比率不同,单个期货合约杠杆倍数在2倍-20倍之间。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2022年度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衍生品投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衍生品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主要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期货等衍生品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

期货等衍生品交易按照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信用风险

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大宗商品价格周期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及子公司期货等衍生品交易上的损失。

4、操作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

期货等衍生品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6、法律风险

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的期货经纪公司作为交易通道。

公司及子公司各业务单元需要开立期货账户时,由业务单元填写申请上报业务单元总经理审批,并报运营增长部备案。如果选取的期货经纪公司注册资金小于1亿元人民币或需要开通场内期权交易权限,还须经事业部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合同签订和开立账户事宜。

2、建立衍生品业务管理流程。

公司及子公司的衍生品投资有严格的业务管理流程,主要从交易的账户开立、岗位设置、申请审批、操作执行、资金划拨、风险监控、会计核算等几个主流程来进行衍生品投资的风险管理。

3、建立止盈止损机制。

公司及子公司有严格的止盈止损机制,对衍生品交易的总头寸及最大回撤比例进行设定。各业务单元的交易员可在权限额度范围内进行衍生品的建仓、平仓、交割等交易,但是在交易过程中一旦亏损超出权限额度的一定比例,则会被要求平仓,如果交易员不及时平仓,则运营增长部将根据风险预警信息强制平仓。

4、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及子公司在进行衍生品交易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严于交易所的认定标准对所有的期货交易账户进行实控关联,一旦发现某一合约的单边持仓接近交易所的持仓上限规定,立即要求业务单元做平仓处理,并通过分品种授权交易的方式来避免自成交。

四、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确认和计量衍生品投资产生的各项损益和公允价值,并予以列示和披露。具体核算原则如下:

公司的套期包括公允价值套期和现金流量套期。

(一)套期会计

公司在套期开始时,以书面形式对套期关系进行指定,包括记录: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以及风险管理目标以及套期策略;被套期项目性质及其数量;套期工具性质及其数量;被套期风险性质及其认定;套期类型(公允价值套期或现金流量套期);对套期有效性的评估,包括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的经济关系、套期比率、套期无效性来源的分析;开始指定套期关系的日期等。此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或相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将影响套期有效性要求时,将对现有的套期关系进行评估,以确定套期关系是否应该终止,或者是否应调整指定的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从而维持满足套期有效性要求的套期比率(即“再平衡”)。

如因风险管理目标的变化,公司不能再指定既定的套期关系;或者套期工具被平仓或到期交割;或者被套期项目风险敞口消失;或者考虑再平衡后(如适用),套期关系不再满足套期会计的应用条件的,则套期关系终止。

1、公允价值套期

对于公允价值套期,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将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是对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被套期项目为存货的,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将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确定承诺的,被套期项目在套期关系指定后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将其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并计入各相关期间损益。

套期关系终止时,被套期项目为存货的,公司在该存货实现销售时,将该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转出并计入销售成本;被套期项目为采购商品的确定承诺的,公司在确认相关存货时,将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转出并计入存货初始成本;被套期项目为销售商品的确定承诺的,公司在该销售实现时,将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转出并计入销售收入。

2、现金流量套期

对于现金流量套期,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现金流量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即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对于不属于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是一项损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在预计不能弥补时,将预计不能弥补的部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对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应当按照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全部或部分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相应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二)对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规定的套期会计应用条件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会计准则所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衍生品价值。公司假定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出售资产或转移负债的交易,是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的有序交易。当不存在主要市场的,则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在相关假设中,公司选择的市场参与者须同时具备:

1、市场参与者相互独立,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2、市场参与者熟悉情况,能够根据可取得的信息对相关资产或负债以及交易具备合理的认识;

3、市场参与者应当有能力并自愿进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公司对商品期货和商品期权的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是第一层次,即: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对远期外汇采用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即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导出)地使用除第一层次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输入值。当需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时,公司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价等。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降低经营风险,并通过合理使用外汇工具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及子公司在衍生品投资方面,已建立了相对比较完整的控制流程和体系,可能的投资损失在公司可承受的范围之内,投资风险总体可控,具有可行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及子公司已就衍生品投资业务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则,并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流程,内控程序健全。

3、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

综上所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符合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在依法依规经营的情况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同意2023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125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2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经第十届董事会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2022年度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2年12月2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2年12月26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9:15一一9:25,9:30一一11:30和13:00一一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2年12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街道扬帆路515号远大中心190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十三次会议、监事会2022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3、提案1.00、2.00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应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2年12月23日9:00一一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街道扬帆路515号远大中心1609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卫,电话:0518-85153567,传真:0518-85150105。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通知。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6”,投票简称为“远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于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26日召开的2022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

注:委托人如无明确投票指示,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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