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法丨网络炒汇不合法 投资理财需谨慎
近日,一男子李某在好友的介绍下迷上了网络炒汇,在一家外汇平台投资了2万美金进行理财,后该平台突然停止运转,导致李某血本无归,只能诉至丰都县人民法院请求判决其好友返还分成款和投资本金,最终被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基本案情】
此后,外汇平台交易突然停止运转,导致李某在该外汇平台的资金无法提现。据查,孙某向李某介绍的外汇平台,并未经过国家外汇行业监管部门批准,是不合法的外汇投资交易渠道。
【法院裁判】
丰都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某外汇平台未经外汇行业监管部门批准,其投资买卖外汇的行为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增加了金融风险,故李某与孙某之间签订的合同因系非法外汇交易而无效。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则应当予以返还,本案中,孙某以高利润误导李某参与外汇交易,而李某在应当知道外汇平台存在违法的情况下仍然投入资金进行非法外汇交易,双方均存在过错,故孙某因无效合同而获得的1193元分成款应当返还给李某。而李某投入的本金,孙某并未占有该款,因而不负返还责任,驳回了其返还投资本金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文件的规定,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的活动双方不受法律保护。另外,《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非法网络炒汇行为有关问题认定的批复》中载明: 未依法取得行业监管部门的批准或者备案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擅自经营外汇按金交易,擅自从事外汇按金交易的双方权益不受法律保护,组织和参与这种交易,属于非法经营外汇业务和私自买卖外汇行为。
【法官寄语】
投资理财千万条,理性安全第一条,高利高息诱惑多,莫为赚钱走歧途!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 投资理财要谨防高利诱惑,应选择国家认可的正规投资平台,避免陷入投资陷阱。网络炒汇往往存在虚构境外背景、号称专业人士操盘、人拉人发展下线、承诺高收益高回报、人为制定对赌规则等特征,当发现自己投资的是一场骗局的时候,应当积极面对,收集好证据,并向有关机关报案。一切网络炒汇平台,在我国境内均不合法,广大市民朋友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远离网络炒汇,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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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丰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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