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戒毒吸毒人员相关信息一直受管控,不能随意泄露

Connor 元宇宙 2025-12-24 3 0

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近期,一些网络媒体、网友等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6条规定比较关注,提出了一些疑问。

12月24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办公室获悉,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对网络舆情反映的一些关切和问题作出说明和回应。

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戒毒吸毒人员相关信息一直受管控,不能随意泄露

▲图据图虫创意

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依照我国法律制度,吸毒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6条规定的治安违法记录封存措施的适用范围包括吸毒行为,一些意见提出“吸毒记录封存”的问题,并表示担忧和不解。对此,说明几点情况。

第一,国家依照刑法惩治毒品犯罪。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七节对毒品犯罪行为和刑罚作出明确规定,共有12个罪名。其中,第347条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最高法定刑为死刑。国家依法惩治和打击毒品犯罪的态度、措施和制度没有任何改变,禁毒工作没有任何松懈。我国是世界上对毒品犯罪惩治最严厉的国家之一。

第二,国家治理吸毒问题的基本对策和重点工作是强化戒毒措施。按照我国法律制度,吸毒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属于应予治安管理处罚的治安违法行为。然而,进一步看,如果不能促使吸毒者实现戒毒,无论对吸毒者作出什么样的处罚,其实际意义和效果都是有限的。治理吸毒问题的重点在于戒毒,难点也在于戒毒。我国一直以来重视戒毒工作,建立起有力有效的戒毒制度和相关工作机制。

2007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禁毒法,对戒毒措施作出明确规定;2011年6月,国务院制定了《戒毒条例》,对戒毒措施作出进一步规定;还有其他一些法律、行政法规中有戒毒相关规定。禁毒法第6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我国戒毒措施分为自愿戒毒、社区戒毒(三年)、强制隔离戒毒(二年,可再延长一年)、社区康复(三年)。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鼓励自愿戒毒,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吸毒人员一经发现,有关机关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并纳入戒毒工作范围采取戒毒措施,定期进行检测,提供戒毒治疗,对戒毒人员实行动态管控。对戒断三年未复吸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

第三,国家对戒毒吸毒人员信息一直实行管控。《戒毒条例》第7条第二款中规定:“对戒毒人员戒毒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第43条规定:“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行政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泄露戒毒人员个人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禁毒法第52条和第70条、《戒毒条例》第7条第一款对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作了规定,并要求有关方面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因此,戒毒吸毒人员相关信息一直是受管控的,处于一种保密状态,不属于政府公开类信息,有关机关和单位不能随意泄露,只限于特定人员才能知悉和查询此类信息。即使是禁毒工作方面非个性化信息,也是有管控的,不得擅自发布或者对外提供。媒体在报道、宣传戒毒工作时,对涉及戒毒吸毒人员的内容,都需要作非个性化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6条规定的治安违法记录封存措施适用于吸毒行为,实际上并没有改变我国多年来在戒毒信息、吸毒信息管控方面的实践和做法。就戒毒人员、吸毒人员信息管控而言,实行封存措施之前和之后并没有实质性变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6条中但书部分规定的两类例外情形,是对现行有关信息管控措施的一个完善。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张炎良

编辑 欧鹏

审核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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